我们理应为民主建设付出成本,但务必要求其展示应有的成果
一.民主成本和民主成果
1.所谓民主成本 即:所有与民主建设相关的机构、组织、人员及其所生发的一系列的活动、事件等。因为这些机构、组织、人员和一系列的活动、事件等都多少占有一定的公共资源,所有的当事人行为的动机一般都不是单纯的发慈悲、献爱心,有的甚至还心安理得地享有高薪和丰厚的待遇。说穿了,对于民众而言,只要能达到民主建设的预期,这样的机构、组织、人员和一系列的活动、事件等及其投入是越少越好!
2.民主成果 即:在日常生活中所呈现的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实际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所享有的政治地位。其具体表现为:广大人民群众(普通百姓)的各项民主权利(知情权、话语权、选择权、监督权等)依法获得尊重和维护的状况,以及国家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落实情况和人们对国家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忠诚度。
二.民主进程的标志只能是民主成果
1.一直以来,人们为民主建设做的大量的工作都仅仅是支付成本,却对由此应该得到的回报(上述成果)表现得极其无奈!甚至到了麻木的地步,人们一方面在不断地为民主建设承担着这样或那样的开支,另一方面人们却又老是看不到承担着这样或那样的开支到底对自己有什么样的帮助、对改善自己的生活处境有多少意义,以致对这种强加给自己的极其不合理的付出只有选择沉默。
2.殊不知,现代社会生活任何事情都应该讲究效益,我们对民主建设的期待也一样希望自己所有的付出能换来可喜的成果。想必随着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未来社会最终一定会向人们呈现让最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感到满意的高效益和高质量的民主。我以为,那无疑就是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我们所描绘的高度民主、彰显法治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和谐社会。
三.光付出成本而不见其成果的一定是假民主
1.在我们周围经常有人会将民主成本和民主成果混为一谈,按照他们的说法所有与民主建设相关的机构、组织、人员和一系列的活动、事件等都属于民主成果。仿佛这些与民主建设相关的机构、组织、人员和一系列的活动、事件等越多,我们的民主建设就越成功。事实上,这样的说法实在经不起推敲!难道每每让我们感到无助和被愚弄、甚至还欺上瞒下的某些所谓的民主机构和组织以及其中的人员也能算作是民主成果吗?
2.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形同虚设并无视民权、民意的,但却又打着民主招牌的机构和组织以及其中的人员所生发的弄虚作假的活动、事件不但不应该被视作民主成果,反而更需要我们借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力量将它们依法弹劾、罢免和清除,以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干干净净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并换来一批能够自觉代表人民利益的清请白白的代言人和维权者。
四.民主建设固然需要付出成本,但务必展示其应有的成果
1.当然,民主建设的确少不了必要的成本,这是因为民主建设的成果需要强大的国家强制力(法治)来确保它的正常运作。事实上,现代社会中还不曾有哪一项民主成果是可以按享太平、高枕无忧的。原因很简单,民主成果的本质是对“公权”和权力人行为的限制和约束,而人性时刻都充溢着摆脱限制和约束的冲动和欲念。固然,掌握着“公权”的权力人就自然地会伺机破坏民主成果(用权力绑架民主),以便他们轻松自在地享受“公权”带来的所有利益。
2.然而,民主建设在付出了必要的成本之后,务必展示其应有的成果。这是因为所有从事民主事务的机构、组织和相关人员都被赋予了人民的信托责任,大家养活你们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你们的所作所为都务必要对得起大家的信任,所有的从事民主事务的机构、组织和相关人员必须首先尊重人民的意愿、遵从法律的规定、全心全意捍卫人民的利益、绝不能在背离人民意志的道路上迈出半步、时刻牢记:“法律至上,人民最大!”(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和执政的宗旨)。
[本帖由 初衷 于 2009-06-18 09:54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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